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6)
面试:构思阐述,用文字或图画根据命题完成故事原创。
C. 三试(满分150分)
笔试:影视作品(广告或MV)分析。
3) 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方向)
A. 初试(合格/不合格)
a) 钢琴方向: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b) 声乐方向:歌曲一首。
c) 器乐方向:乐曲一首(自带乐器)。
B. 复试(满分510分)
a) 钢琴方向:
练习曲一首(可与初试曲目重复)
乐曲一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b) 声乐方向:歌曲两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c) 器乐方向:
乐曲两首(自带乐器,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加考视奏。
C. 三试(满分240分)
a) 视唱练耳(120分)
b) 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120分)。
说明:声乐考试自带伴奏人员,如需招考单位提供伴奏,需交纳伴奏费。
5) 美术学专业(美术方向)
A. 速写(100分)。
B. 素描(300分)。
C. 色彩(300分)。
D. 面试(美术基础知识)(50分)。
说明:
l 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
l 绘画工具与颜料自备。
l “速写”为人物动态速写。
l “素描”为头像。
l “色彩”为水粉、水彩静物写生。
6) 美术学专业(书法方向)
(A)临帖(对临指定碑帖,300分)
(B)创作(将指定文字内容写成书法作品,300分)
(C)面试(书法常识,150分)
7) 艺术设计专业
A. 速写(100分)。
B. 素描(300分)。
C. 色彩(300分)。
D. 面试(美术与设计基础知识)(50分)。
说明:
l 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
l 绘画工具与颜料自备。
l “速写”为人物动态速写。
l “素描”为头像。
l “色彩”为水粉、水彩静物写生。
8) 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舞蹈编导方向)
A. 初试(合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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