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3)
第二次考试
2008年3月1日 上午:8:30---11:00 素描
下午:12:30---15:00 色彩
下午:16:00---18:30 设计基础
山东省济南市考点:
2008年3月3日 上午:8:30---11:00 素描
下午:12:30---15:00 色彩
下午:16:00---18:30 设计基础
四川省成都市考点:
2008年3月7日 上午:8:30---11:00 素描
下午:12:30---15:00 色彩
下午:16:00---18:30 设计基础
6. 报名和考试期间,考生的食宿、差旅费自理。
7. 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于2008年4月5日向考生寄发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对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再另行书面通知。考生可在4月5日后查询相关信息。
查询电话:010—68913345;010—68949926
(二) 文化课考试:
考生凭专业课考试合格通知书,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史或理工类考试。考生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它手续按本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有关要求办理。
五、政审与体检
考生的政审与体检按户口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六、录取
1. 考生须取得北京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合格证。若考生所在地组织了艺术类统一考试,考生须同时取得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相应艺术类考试合格证书。
2. 考生应根据我校在各省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文、理科招生计划填报高考志愿。
3. 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占40%)和专业课(占60%)的考试成绩,结合政审和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对于报名人数过分集中的省市,我校将适当控制录取比例。
4. 数学成绩不分文理均计入文化课总成绩。
5. 经知名专家推荐,学校审核认定,在艺术设计学科具有较好发展潜能和培养前途的优秀考生,达到我校提档线,学校视考生情况择优录取。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美术高考网www.mshao.com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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