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4)
备注:1、具体考试安排报名时通知考生。2、学校只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请自备。3、舞蹈考生音乐伴奏带(盘)自备,学校提供录音机。
报名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高中、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非色盲、色弱;企事业单位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军队战士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均可报名。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特殊要求:1、身高在1. 70米以上,气质、身材均优;2、有一定表演才能和绘画基础,乐感较好;3、限招女生。4、考试时请自备泳装和舞蹈伴奏带。
报名办法
1、 报名地点:青岛大学图书馆(乘11、31、226、227、301、304、316、321路等公交车到青岛大学站下车),青岛大学艺术中心(乘11、226、227、301、304、316、321路等公交车到青岛大学南门下车)。
2、 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报考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要清晰无误)、同底版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3、 我校将根据考生在所在市、地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请考生注意查收。
文化课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我校所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组织的文史类文化考试。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录取
录取按《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招委 [2007]1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被录取者,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组织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