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08年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招生简章
二、专业课考试
考生参加由户口所在省招生办公室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我校认可统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三、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或艺术类理统一考试。
四、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
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五、录取
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招办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文化课控制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不满则录取下一志愿考生。
六、咨询方式:
电话:029—85310330 85308754
传真:029—85310188 85307094
邮编:710062 E-MAIL:JWZB@SNNU.EDU.CN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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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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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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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计划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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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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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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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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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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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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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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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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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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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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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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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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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国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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