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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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写(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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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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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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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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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主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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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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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理论(乐理、听音、视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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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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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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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食宿、交通自理,除试卷纸张外,画具、用具自备。
3.考生须持报考我校的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发现有替考等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同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招办按规定处理。
4.我校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的时间为4月1日前后,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可根据报考我校的准考证号在燕山大学招生网上查询本人单科及总成绩(包括名次),其中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和雕塑专业名次为考生所在省份报考的专业排名;音乐表演名次为进入复试的各省份所有考生按所报专业方向的总排名。专业成绩查询网址http://zsb.ysu.edu.cn ,专业考试成绩不查卷。
5.音乐表演专业校考专业成绩计算办法:
每项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考生音乐专业考试的总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总分 = 主项得分×70% + 乐理得分×10% + 视唱得分×10% + 听音得分×10% 。
6.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以不超过1:4的比例发放“燕山大学2008年艺术类考试合格证”,并将合格考生的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录取原则
1.我校组织校考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校考专业合格证。考生所在省组织统考的,考生的统考成绩应合格。若考生所在省未组织统考的,对考生的统考成绩不做要求。
2.我校投放了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而未组织校考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相应批次合格标准。
3.北京市艺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北京理工大学发放的校考专业合格证方能报考我校。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六、本简章的解释权在燕山大学招生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438号
邮政编码:066004 招生办电话:0335-8057069 招生办电子信箱:zsb@ysu.edu.cn
附一:音乐表演专业考试要求
声 乐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复试: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美术高考网www.mshao.com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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