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
(说明:1.以上计划如有调整,以山东省08年计划招生文件为准;2.我院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文件规定为准;3.上述专业办学地点均在我院锦绣校区。)
二、招生专业简介
1.美术学(师范)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较高人文素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美术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适应经济社会需要,具有初步美术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合格的基础教育美术教师和社会美术工作者。
主干课程。艺术概论、素描(石膏、静物、人物、人*)、色彩(水彩水粉)(静物、人物)、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书法篆刻、美术鉴赏与批评、教育学、心理学、中学美术教育学论、美学等课程。
就业方向。美术教育及社会美术工作者。
2.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较高人文素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环境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与研究等方面的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适应21世纪经济社会需要,能够运用艺术与技术方面的知识、能力,创造功能合理、舒适、美观、新颖以及符合人心理、审美需求的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三大构成、设计概论、环境设计心理学、设计制图、室内设计基础、景观设计、环艺模型、室内家具配套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素描、色彩、环境雕塑、照明与灯具设计、环境设施设计、办公环境艺术设计、商业环境艺术设计、娱乐环境艺术设计、宾馆环境艺术设计等课程。
就业方向:建筑、装饰、景观等领域的工程公司、企业,以及教学、研究等领域的工作。
三、报考条件
1.符合山东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
2.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身体素质要求。有口吃、肢体残疾,面部有明显疤痕、血管瘤、色素痣、白癜风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师范)专业。
3.建议考生文化课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
四、专业考试
1.考试报名。按照山东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淄博市测试点考务工作要求,于2008年2月22日、23日办理专业报名和考试手续。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为150元。
2.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均按百分制记分,其考核时间为:素描(180分钟)、色彩(180分钟)。按照素描成绩×100%+色彩成绩×100% 合成专业考试总分。
3.考试用具。绘画水粉颜料、铅笔、画板、画架等考试用具考生自备。试卷用纸由测试点统一提供,考试纸张大小为8开画纸。
4.成绩发放。按照山东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院将按招生计划的1:5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发放《2008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
五、录取原则
1.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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