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所在省的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七、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科目、考试范围及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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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范围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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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 描 (满分100分) |
上午 (8:30~11:30) |
人像或静物默写。 要求:(1)造型准确(2)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3)画面构图完整(4)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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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 彩 (满分100分) |
下午 (1:30~4:30) |
静物默写。 要求:(1)造型准确(2)色彩关系准确(3)空间关系准确(4)水粉、水彩等形式表现。 |
注:浙江省联考的考试大纲和考试时间详见浙江省招办的联考简章。
八、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程序
(一)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艺术学科,有一定的绘画和设计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无色弱;
2、 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职工和社会待业人员,经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可以报考。
4、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和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报考条件者,均不能报考。
(二)报名程序和考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 采用计算机程序报名的考点报名方法:
1)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考合格证(简称合格证)直接到报名点参加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