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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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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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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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雕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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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院校录取控制线后,按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山东省,专业成绩为我校专业单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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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雕塑(1)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雕塑(2)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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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1)、(2)、(3)、(5)
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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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院校录取控制线后,按照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投档成绩各占50%的比重合成总分(总分=文化分+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山东省,专业成绩为我校专业单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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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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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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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均达艺术类本科院校录取控制线后,按照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山东省,专业成绩为我校专业单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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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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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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